为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现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学院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1.硕士研究生每发表一篇
1)C刊,奖励1000元;
2)B刊,奖励2000元;
3)A刊,奖励4000元。
2.博士研究生每发表一篇
1)B刊,奖励2000元;
2)A刊,奖励4000元。
学生本人必须为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每年各类型刊物可依次累加,发表奖励刊物的总数量年底清零,不可累积到下一年。
刊物认定以太阳成社科处最新发布的《太阳成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为准。
三、奖励方式
1.奖励以报销的方式执行。
1)学生只能使用参加学术会议、调研或异地实习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进行报销。
2)报销所需的材料:
a)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要及正文。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凭证。
b)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大会邀请函,调研或异地实习需在报销时提供不少于1500字的调研或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需盖有实习单位公章。
c)扫描二维码,填写《博士硕士发表论文信息收集表》,将报销所需材料提交至学院111办公室李老师处。
2.奖励时间期限以学期为单位,春季学期所出成果报销期限为当年12月31日;秋季学期所出成果报销期限为次年6月30日前。
注:以参加学术会议报销的同学,此奖励方案与学术交流活动基金可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