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上19:00-21:00,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李钧鹏教授应邀到访我院,在太阳集团tyc5997105会议室做题为“爱情·友谊·冲突·暴力——从关系视角看社会现象”的讲座。讲座由社会学与心理学系马缨研究员主持。徐婷副教授、我院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兄弟院系的同学共50余人参与了此次讲座。
新世纪以来的社会科学越来越关注社会关系问题,但“关系”并不仅仅是新的研究议题,更标志着社会科学在本体论上的转向。在讲座中,李钧鹏教授指出现在社会科学研究的四种本体论,分别是整体、个人、场景和关系。其中“关系”就是本次讲座的核心内容。
李钧鹏教授从两个方面入手展开了本次讲座。一方面是“理由给定与社会关系”。李钧鹏教授通过查尔斯·蒂利的著作《为什么》展开探讨——日常生活中的人们是如何给定理由的?蒂利在书中将这些理由划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惯例、故事、准则和专业表述。不同的理由既取决于彼此之间的社会关系,又反过来塑造着社会关系。日常生活中的人们通过不同的理由来确认、建立、协商、修复或终止与他人的关系。
另一方面是“暴力冲突与社会关系”。李钧鹏教授在此着重探讨的是“人际之间的小范围暴力”,例如为什么一次插队能引发人们的激烈争吵甚至演变成流血冲突?如何解释这种小范围的暴力?对于这个问题的解释包括有利害关系、自由意志、越轨行为、社会关系等。李钧鹏教授援引罗杰·古尔德《意愿的冲撞》一书,从社会关系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古尔德在书中提出人际冲突往往发生在等级关系不明确或遭遇挑战之际,具体而言,暴力冲突更有可能发生在朋友之间或社会地位大体平等的个体之间,也就是对等关系中。在人际交往中,人们逐渐发展出稳定的关系网络,其中某些人对其他人具有系统性的支配地位,例如领导与下属存在着差异明显的层级关系,领导对下属具有支配权力。而在一般的人际交往中,人们之间关系对等,但一旦某人意欲取得相对他人的优势或统治地位又缺乏足够的理由时,则容易发生暴力冲突。
在交流问答环节,在场听众就国家之间的暴力冲突、冲突的反复协商过程、情侣分手给定的理由等问题与李钧鹏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李钧鹏教授还提前准备了三本新书作为交流的小礼品送给学生,现场气氛活跃。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大家都表示从这次学术活动中深受启发。
来源:社会学与心理学系
撰稿:高桂美
摄影:马缨
审稿:马缨